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音乐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音乐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音乐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9 08:08:44

音乐版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对音乐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音乐作品如何登记版权呢?音乐版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音乐作品江苏版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样本(可提交纸张或电子媒介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原创性三个方面入手,由申请人签名,注明署名日期);

(6)代理人代他人委托申请时,须呈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委托书)及代理人身分证明书的副本。

二、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填写申请单,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受理登记机关更正申请。

文件(非必要程序)登记证的取得(工作登记和准入应收取一定费用)

1、填写申请表:在中央网站上,首先对用户进行注册,然后进行用户登录,根据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确认、提交和打印。

2、第二步。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验收要求的,软件登记机构应当发出付款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付款通知。

5、纠正程序:申请文件有缺陷,申请人或代理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纠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领取登记证:经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工作登记证》。到登记验收大厅领取证书的,自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凭验收通知书正本取得证书,未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如需邮寄《音乐作品注册证》,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三、音乐作品版权申请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工程自愿登记。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作者或者其管辖范围内的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台湾、香港、澳门等外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遇到网络版权侵权,我们该如何取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也延伸到了网络上,但目前,网络版权的侵权行为颇为严重,我们该如何收集证据呢?

版权侵权的取证方式

1、基础证据的可信性著作权纠纷中原告的基础证据是涉案作品原告是否具备著作权。原告如果仅对侵权行为作了大量举证,但是就此基础问题缺乏说服力的证据,后面的公证其实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2、网站登录地点质证时应关注公证文件中所体现的网站登录地点。尤其对于教育或科研机构侵权案件中,如果原告所选择的网站登录地点为上述机构的内部,那么气所采用的网络很有可能是内部局域网或其他少数科研人员才能登录的网页,该登录地点的选择显然不具有代表性。

3、证据直接性、连贯性无论是邮箱公证还是网站公证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各证据页面之间必须实现连贯性。如果不能连贯性取证,则会使得公证的电子证据不具有唯一性的特征。在连贯性和唯一性丧失的情况下,很难构成被告的侵权。例如对某段视频的公证,如果仅仅公证了通过各种链接实现该网站某网页显示了侵权视频的首镜头,然后公证人员进行了截图。单凭该截图其实并不能直接证明该网站的视频是否可以连续播放。即便公证人员抽样式的截图视频内容,质证时也应当对照原告公布的正版视频内容,审查抽样截图的镜头在正版视频中是否存在。

4、截图质证经过公证的网站截图是否完整体现了网页信息,所体现的网页信息是否为被告网站等情况,被告应当全面审核截图内容作出质证回应。

国家设立有版权申报的机构,还规定了相应的流程,其中一个原因必然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了解了版权申报的意义才能使我们更加清楚自己到底要不要进行版权申报。那么你知道版权申报与版权登记有什么区别吗?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一、版权申报与版权登记有什么区别我国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登记的方式,而版权是属于自动取得的,所以版权申请和版权登记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相关法律规定《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二、版权的构成条件关于作品的构成条件。根据通说,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上一篇:软件著作权转让的四大误区

下一篇: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