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江苏版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苏版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江苏版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9 08:13:2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怎样进行版权登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版权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完整的作品南京版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根据依据《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表文字作品作者进行相关维权,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经国家版权局许可设立的,旨在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2.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的规定,侵权案件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发生地。因此,具体到你找个案件,对方可以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选择在发现你侵权的地方法院起诉也即可以在他自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3.若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的话,具体赔偿多少,则需要对方提供具体损失证明,对方提供赔偿标准一般是依据版权局有关的基本稿酬的3-5倍支付赔偿,基本稿酬标准为:(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二)演绎作品:(1)改编:每千字10-50元(2)汇编:每千字3-10元(3)翻译:每千字20-80元(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需要指出的是,侵权赔偿不是以你是否获利为考量的,而是以权利人是否受到实际损失为考量,但你没有获利可以作为法院减轻赔偿的依据。

4.我建议你跟对方律师接触下,通过这样的方式你可以查实下文字著作权协会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侵权,以及他要求的赔偿数额。初步掌握对方的相关材料及要求,你可以视情况进行协商解决或选择法院诉讼解决,一旦选择法院诉讼解决的话,你可以依据前期跟对方律师的接触来制定自己的应对策略。

5.关于出版社的责任问题,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版社对出版作品负有合理注意义务,若能够证明出版社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出版发行侵权作品的,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出版社能够证明出版物有合法来源的,只承担停止出版发行等侵权法律责任,而不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法律上是这么指出的: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8、农耕的培训服务

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10、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12、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三、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如其可以将北京地区和广东地区的转播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某广播电台和广东某广播电台。

当你的作品写出之后,你是否知道你的作品天然就拥有著作权了呢?当时我国的作品登记是实行登记注册制度,不去登记,你的著作权也不好得到伸张,所以那么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本文将会告诉哪些作品需要进行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上一篇:软件著作权可以评估多少钱?

下一篇:什么是HTML版权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