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版权登记_南京著作权登记

南京版权登记可以自己办理吗?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版权登记可以自己办理吗?

南京版权登记可以自己办理吗?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7 08:11:30

许多人都在问南京版权登记可以自己办理吗?当然是可以的,版权归属人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一、申请作品版权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权利归属证明6、作品的样本7、作品说明书。

二、作品版权登记流程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写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打印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3、著作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5、著作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6、著作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三、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时间不管是各省著作权登记还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版权登记流程大致相同,都需要初审和复审,初审是确定该著作确实归文件作者所有,证据确凿,文件齐全,复审是详细查看各项文件是否合格,缴费是否齐全,之前的程序都没有问题后才会下发证书。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南京版权登记问题,目前全国执行著作权登记的机构有多种形态。按照国家现行著作权登记管理体系,国家层面是由国家版权保护中心执行这项工作,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负责本地区的登记工作。版权登记流程和注意问题,可以节省时间减少错误。那么,版权登记都遇见哪些棘手问题呢?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1、办理了版权业务是否不需要办理商标了?版权是否可以在各种商用场合替代商标?

答:版权和商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上。商标保护的是logo的使用商品及类别,而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而且下证机构不同。版权可以用在各种商用场合,但是不能替代商标。

2、版权办理时间需要多久?

答:一般情况是1个月左右。

著作权版权申请登记具有下证快、投入少的特点。商标申请周期较长,一般顺利的话一年左右的时间,而版权的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而且版权登记比起45全类注册商标费用要低很多,且版权登记证书下发后不需要进行续展、不需要交年费、不需要年审,非常省事。

3、版权如何使用?

答:可以使用在任何产品上,在版权左上角或者右上角上打上的标志去使用。主要作为扩大logo使用范围及举证使用。因为版权保护的是logo本身,和商标相比,在使用时有较大的自由,可以在任意商品、服务对象上使用;另外倘若对方涉嫌侵害自己的版权,则可以通过版权证书向有关部门提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说到版权的全面保护,很多客户会提到一些知名品牌,把版权日期提前后能否注销别人的商标,同时也担心别人把自己的logo登记版权后,来注销自己的商标?

答:将版权日期提前后,可以通过版权登记证书在他人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但针对知名品牌的商标无效申请除了版权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等。同理,当自己logo被他人登记版权后,也可以提请该商标无效。

5、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行不行?

答:商标主要使用在产品上,只有通过注册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不注册就没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也不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没有商标的产品不能进入正规商场销售。而且,如果只是登记版权,别人也可以抢注成为商标,如果要拿回商标权只有通过撤销或维权。所以,应该化被动为主动,在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预防别人抢注。

6、著作权版权登记怎样避免陷入官司之战?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包括各种权利,既包括商标权,也包括版权、专利权、商号权等等。若您的图形LOGO申请了版权登记,当您发现有人在其他类别将您的图形LOGO申请了商标,那么您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等,使对方商标无法核准注册。

软件著作权是哪里颁发的?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登记机构。软件著作权有什么用?

1、高企申报、双软认证、游戏上线必备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中规定,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5件才能够拿到高分,其中软件著作权属于II类知识产权。同时,双软认证的软件认定产品要求也必须登记软著,企业申报高企及双软后,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资金扶持(高企)等各类优惠政策。另外,一款游戏需要上架运营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必须拥有软件著作权。

2、权属证明、防止抄袭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收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权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技术融资、入股

软著是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可以增加企业或个人的无形资产,也可作为企业增资、融资抵押、技术入股等;

4、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著作权许可使用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作为许可使用的对象一般是著作财产权,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也包括人身权利,例如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作者得将其修改权授予他人行使。由于许可使用既能够维持著作权主体的不变,又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开发、利用自己的作品,所以它是现实中非常重要的著作权行使方式。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

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


 

上一篇: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下一篇:公司申请南京版权登记有效期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