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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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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摄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江苏顺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9 08:52:56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确定

计算机软件侵权损害的赔偿

1、计算机软件侵权直接损失的确定方法

1)可得利润损失法以权利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润的减少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其计算公式为:损失额=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X(月标准销售量X侵权时间(月数)-在被侵权期间的实际销售量)。使用这种方法计算比较复杂,主要问题有:(1)月标准销售量的确定。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情况较好,呈上升趋势,则要以被侵权前最后一个月的正常销售量作为月标准销售量。如果软件投放市场后,销售量不具上升趋势,而是上下波动,则可取其被侵权的月平均销售量。(2)侵权开始时间的确定。侵权时间对于损失额的计算很关键,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确定。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如果可以查明盗版上市时间;如不能确定盗版上市时间,在市场上没有较大的不利于该类软件销售的情况下,可将软件销售量锐减的月份作为侵权的开始时间。(3)软件的单位平均利润应是净利润,而不是毛利润。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所得出的损失额比较接近于实际损失,且适用范围广,可用来计算大部分软件侵权案的侵权损失额。不足之处是没有考虑到市场因素的影响,当市场变化较大时,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2)侵权获利法即以侵权者侵权所获利润作为权利人的损失。在实践中,这种计算方法运用得比较少。主要是因为,对侵权者的销售情况取证困难,不易确定侵权者的真实获得情况。其次,计算机软件属知识密集型产业,开发费用大,投资高,但复制却比较容易。一份不加的软件一经销出,就无法控制其再行复制的传播范围了。仅以查获的非法利润所得作为权利人的损失,显然是不客观的。另外,从社会效果来看,如果仅判定侵权者赔偿已查明的非法收益,那么对他来讲是无关痛痒的,甚至还可获得未被发现的非法收入,因此就不利于打击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如果权利人与侵权者的销售地区不在一个区域,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对于权利人的销售情况影响不大,在不知道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当然,这就需要对侵权者的销售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确定查清侵权者的获利情况。

2、计算机软件侵权间接损失的范围

软件侵权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主要为权利人行使软件作品著作权的可得利益损失。这些损失包括权利人丧失的市场份额及市场竞争力上的削弱,以及商业信誉的损失。此外,对于用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也应计算在内。在实践中,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一般包括:(1)合理的律师费用;(2)调查取证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正当差旅费等;(3)为举证而查阅、复印有关资料而支付的合理费用;(4)合理的鉴定费以及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费用等其他合理费用。

3、司法确定的赔偿额范围及最低赔偿额的适用

鉴于计算机软件侵权诉讼的特点,在很多情况下,侵权行为人造成了侵权后果,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获利由于多种原因并不易查清。当事人对此举证及人民法院查明有关事实也是十分繁杂、浩大的工程。因此,对无法查清实际损失或营利数额的,可以按一个规定的范围确定赔偿数额。根据各地经验,对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赔偿额为人民币1万元到30万元幅度掌握。在此范围内,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过错程度等进行确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权按照上述赔偿范围最低数额要求赔偿的,被告的行为又构成侵权,人民法院可以不作有关侵权损失的调查,可直接按照该数额判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著作权所有权证书通过登记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被证明是有效的证据。中国的著作权法采用100%自动保护的原则。作品一旦产生,无论是整体还是部分,只要具有作品的属性,就产生作品的权利,既不要求登记也不发表,也不在副本上加著作权标记。著作权自动保护带来的问题之一是如何证明你是著作权人。理论上,除登记外,所有能证明著作权的证据都可以作为所有权的证明,如摄影作品的底片或数码摄影的原始文件、文字作品的手稿等。但是这些东西往往不能证明具体的时间,这给答案著作权的证明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美国的版权保护系统最初采用强制性的登记系统。要得到著作权,它必须是登记。后来,美国加入了公司版权公约,并采用了自动保护原则。然而,登记系统仍然存在,但它已经成为一个自愿的登记系统。由于自愿登记系统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它成为著作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答案。什么是著作权所有权证书版权也支持著作权,所以需要申请著作权保护,不申请的就不被保护。即使有人抄袭了你的,你也没有申请保护,但他申请了,所以他受到了保护。因此,那些害怕被复制的人必须申请著作权保护。补充:不包括版本版权证明不管你是否发表了你的作品,只有第一个公平的作品受到保护而且,只有一篇文章,申请了版权,为什么?如果你想做版权版权费,

著作权所有权证书是指能够证明著作权所有权的所有证明材料。但实际上,著作权权属证书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机构的登记资料。那么如何证明著作权是版权中心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呢?如何证明著作权?来看看南京著作权登记的详细介绍:

1.登录中国版版权登记中心获取版权登记。登记的步骤相对简单,你可以去版权中心进行现场申请或通过互联网申请。

2.网络应用可以按照中国版权登记中心的指引进行操作,网站应用流程包括软件著作权和著作权作品的应用。

3.如果作品在媒体平台上发布,也可以对著作权起到辅助作用,普通网站和出版社也会对平台上发布的作品有一定的保护措施。

4.在著作权争议的情况下,作品的发布时间也是著作权证书的辅助证明材料。我如何证明我的版权申请著作权到登记可以证明你是著作权人。

1.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将从工作完成之日起自动生成,不经过登记程序。

2.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著作权的有力证明。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快,著作权个人很难控制复制和传播媒体。一旦作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传播,就很难证明原作者的身份。因此,积极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著作权人身份的好方法。

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许可,是指社会公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获得作品的使用许可。对著作权的限制包括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者的差别在于:法定许可要求使用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是无偿使用。

一、编写出版教科书《著作权法》(2010)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第五种“编写出版教科书法定许可”对使用作品的目的和数量作了严格限制,只有“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的教科书才能适用这条法定许可。也就是说,教科书之外的教辅资料被排除在外。

二、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被使用的是音乐作品,而且是已经被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如果先前的录制是非法的,即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录制为录音制品,其音乐作品不能作为法定许可的对象。其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必须独立录制,其不能翻录他人在先录制的录音制品。

三、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被转载、摘编的是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其次,能够转载、摘编的主体同样是报社、期刊社。其他媒体如出版图书的出版社的使用不适用法定许可。值得注意的是,有权发表不得转载、摘编声明的是著作权人,而不是刊登作品的报刊。实践中,许多报刊杂志经常声称“未经本刊同意,不得转载和摘编本刊发表的作品”。此类声明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才有效。

四、电台或电视台播放《著作权法》(2010)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法》(2010)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是第三种和第四种“法定许可”,这两种“法定许可”均是对广播权的限制,只是后者适用于录制已出版的录音制品中的作品,前者适用于其他已发表的作品。需要注意的是,播放作品法定许可不适用于电视台播放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

如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产活动越来越依赖网络,可以说,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满足,所以,各种软件APP都被开发了出来,那么作为软件开发者,也必须了解软件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是怎么收取的?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是怎么收取的

一、软件著作权的定义。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界定。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标准。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官方的费用是300元每件,如果是多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找代理机构办理需要代理费500-800元不等。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

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6.公告发证;

五、软件著作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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